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2〕72号)要求,结合当前实际,现对我校2022年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严格按照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取小数点前整数)评选。毕业生总数不足50人的学院可评选一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抗击暴雨洪灾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对组织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3.各学院需报送2名(毕业生不足50人的学院报送1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要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突出材料规范,后期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
4.各单位要在4月8日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及2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招生与就业处113办公室。
5.公示时间:4月9日—4月13日
五、组织领导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2、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周密的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3、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4、在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如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等相关情况的,除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外,相关学院需向学校呈报取消其“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书面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相关学院进行通报。
联系人:高新源
联系方式:0373-3831389
招生与就业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