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二、成果分类
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类别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三、成果要求
1.申请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般应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如无特别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四、推荐范围
1.2022年度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指标3项,其中校领导主持项目1项。符合要求的省级特等奖成果原则上全部推荐;此外,可在限额内推荐参加特等奖答辩获得一等奖的成果。
2.根据成果研究和实施情况,需要调整原获奖成果主要完成单位(第一完成单位除外)、主要完成人或成果名称的,须提交说明材料,并由第一完成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3.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向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五、其他
工作要求、材料报送要求、答辩要求见附件1。
请各申报人员务必于9月19日11时前将成果纸质材料(一式10份)报送至行政楼111并同时拷贝PPT电子文档请。
联系人:暴风
教学质量监控与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