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3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在即,为规范和顺利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开展一次专题教育。一是教育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毕业生文明离校、维护校园秩序等方面作出表率;二是教育毕业生党员继续加强党性锻炼,去往新的党组织后,展现新医学子的良好形象;三是组织毕业生党员集中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有关规定,了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基本知识、转移步骤、常见问题。
二、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归档和完善
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认真检查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材料(附件2),逐项进行整理,确保材料齐全,及时完善、纠正存在的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审核、装袋工作,防止出现材料漏装、错装或丢失现象;在确保档案材料完备无缺的情况下将档案密封(在封口处贴上封条,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公章)。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单独封装发放;对毕业前未能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各种培养材料,要归入本人档案。所有党员档案的发放必须由党员本人签字后领取。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一)组织关系转移类型
1.已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单位,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组织关系转移方式
1.线上转接组织关系。目前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河南省内、省外均可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网上转接手续,无需使用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要确认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内可查找到接收单位党组织。
2.线下转接组织关系。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的党组织无法进行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可采用线下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即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携带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拟转入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同时基层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上发起转出申请,转出时选择“其他非建库系统单位”,手动填写接收单位党组织;待收到《介绍信》回执后在系统的“填写回执”栏输入介绍信回执信息后在系统中办结。
(三)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核对毕业生党员信息。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核对毕业生党员人数、信息,确保无误。6月9日前将《毕业生党员花名册》(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勤政楼423房间。
2.收集填报转接信息。毕业生党员提前与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相关部门(就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街道、社区、乡镇办;人才服务管理机构档案管理科)联系,明确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所去单位党组织(党支部)的准确名称,确认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线上/线下)。按专业、班级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5),填写《登记表》时,需区分线上、线下转接。注意,线下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在填写转往地(J项)时,需在括号里备注所属省、地级市,如:中共建平县医院委员会内科系党支部委员会(辽宁省朝阳市)。
3.开具和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30日前)。基层党委、党总支安排工作人员携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到勤政楼423房间为线下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统一开具《介绍信》,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基层党组织将《介绍信》发放给毕业生党员,并在《毕业党员组织关系领取及回收回执登记表》(附件6)上做好登记。因发放过程不严密丢失介绍信者,基层党组织须做出书面说明。
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6月30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勤政楼423房间。
4.核查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及回执收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核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并做好回执收集登记。线上转接的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定期查看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督促党员及时报到并提醒接收地党组织及时办结网上转接程序。线下转接的要及时催收《介绍信》回执(邮寄、传真、电子图片、本人送达等方式),待收到介绍信回执后再在党务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完成组织关系转结。从介绍信开具日期算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办理转移手续且不向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报告的毕业生党员,按自动脱党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周密安排。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注意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与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都应当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确保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顺利转移。
2.加强管理教育。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将《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温馨提示》发至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教育毕业生党员按期转移组织关系,增强组织纪律观念,通过严肃、规范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工作,不断提升毕业生党员对党员身份的再认识,严防出现“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毕业生党员党费应交至介绍信开具当月。
3.全程关注跟进。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跟进工作,关注组织关系转接进度,督促毕业生党员及时反馈转接情况。要确保每位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落到实处。10月31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附件8-9)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胡春华;联系电话:3831311。
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