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4〕48号),根据《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实施方案》《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及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校级核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低效国有资产盘活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推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管理责任,在上一阶段清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贵重仪器使用效益自查情况,认真做好本项工作。
二、清查范围
请各单位做好资产状况的全面清查,重点核查房屋、原值50万元以上(含)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资产底数和使用情况,完善资产数据、清查低效资产、制定盘活方案。
三、工作步骤
(一)盘点资产、优化数据
各单位需核查实物资产与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一致性,重点包括:分类、名称、数量、价值、权属、坐落地点以及使用状态等信息。及时对系统中卡片信息不完整、不一致、不清晰的进行补充、修改,确保国有资产信息准确完整。
盘盈、盘亏资产需单独报送。
(二)清查低效资产、制定盘活方案
各单位在清查盘点、数据优化的基础上对符合下述情况资产进行单独上报:
1.所用房屋存在六个月以上闲置的情况;
2.所用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及软件存在连续三个月以上未使用或上一年度使用频次低于十次的情况;
3.未经批准超过配置标准或占有的资产;
4.建设的功能相似、内容相同的荣誉室、教育室、展览厅、陈列厅等资产。
各单位对存在上述情况的资产需撰写盘活方案,盘活方式包括不限于:校内调剂、报废处置、出租出借、维修升级、优化在用、共享共用、移交公物仓等。
(三)材料上报、现场核查
1.材料上报。各单位填写《低效房屋盘活工作推进情况表》、《原值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情况表》并撰写《XX单位资产清查盘活方案》。纸质版签字盖章,于10月16日12点前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勤政楼225房间);电子版同期发送至gyzcglk@xxmu.edu.cn。
2.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分两阶段进行,对各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车辆、原值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等重点资产及待盘活清单中的资产逐一现场盘点。着重核查资产是否全部入账、权属是否清晰、有无产权纠纷、是否属于低效资产、是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对产权不清的资产,是否有合理说明和后续处理计划;检查大型仪器设备外观完整性及日常使用情况;对核查盘点发现的盘盈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账。
第一阶段校级核查:学校核查组将于10月16-17日开展校内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省教育厅;
第二阶段上级核查:河南省教育厅核查组将于2025年底前进校核查。
请各单位按期报送。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科技发展部 后勤保障部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