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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召开我校人文社科研究发展策略与路径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分析我校人文社科研究发展条件与基础,深入挖掘相同类别和层次兄弟高校的成功经验,把握规律,进一步促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良好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人文社科研究发展策略与路径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上午8:30—11:40,下午3:00—5:00) 二、地点:第二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单位:管理学院、护理学院、社科部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28日

科技处:关于开展我校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年度行政工作任务计划,依据《新乡医学院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校科外[2014]4号),学校将逐批对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 全面了解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的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提升科研水平,促进科研成果产出。 二、方法 采用评分制,主要内容包括:创新能力(50%)、队伍建设(15%)、运行管理(15%)、科教结合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28日

发展规划处:关于开展“2013年医学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联合举办2013年医学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这是两会首次共同举办的高规格的年度医学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请各单位组织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选论文要求:(1)2013年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医学教育论文;(2)论文选题具有现实意义,反映了医学教育的关键问题,体现了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主题鲜明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27日

教务处:新乡医学院关于2014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我校2014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定于11月8日、11月9日、11月15日、11月16、11月22日及11月23日共六天举行。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本次测试全部采用计算机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请考生查阅附件中个人的考试时间安排,并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教室。 2.考试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三教学楼5楼普通话水平机测考场(原3505教室) 3.候考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三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24日

图书馆:Elsevier ClinicalKey试用通知
学校全体师生: 即日起图书馆开通Elsevier ClinicalKey,欢迎我校师生试用。 试用网址一:www.clinicalkey.com(请复制到地址栏后打开) 试用网址二:图书馆-试用资源-Elsevier ClinicalKey 访问方式:通过校园网IP控制访问权限 试用时间: 10月24日至11月21日 文献类型: 全文、视频、参考书 咨询反馈:wxcd@xxmu.edu.cn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24日

党委宣传部: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青春正能量”网络...
学校各单位: 为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青春正能量”网络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宣通【2014】69号)精神,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现将《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青春正能量”网络系列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新乡医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二○一四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党委组织部:关于举办201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党校,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新乡医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学校党校工作计划,决定举办201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目的 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系统掌握党的性质、宗旨、纲领、指导思想和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等,了解发展党员的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建设中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23日

科技处: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
学校各单位: 2015年度河南省科技高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计划”)申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领域 1.申请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申请的团队带头人年龄,在申报年度原则上不超过50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3.现任校(院)级领导干部不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22日

科技处:关于做好科研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省科技厅决定面向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和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开展“科研团队”备案工作,并制定了《“科研团队”审核备案办法》。现将省科技厅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和服务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使相关科研人员明确“科研团队”备案工作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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