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护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根据新乡医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确保护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公平公正,护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一志愿线下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平台远程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及《新乡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方案》,特制定护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复试工作细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计划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提高招生质量。

3.坚持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的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4.坚持以人为本,做实做细对考试的各项服务

二、组织管理

学校纪检部门和复试工作组的监督和审议下,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为确保护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和护理学院实际情况,特成立以下2个小组,具体如下:

1.成立新乡医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事项。

2.成立新乡医学院护理学专业招生试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具体工作落实。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学校有关复试要求确定护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在满足《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要求基础上,按照1:1.2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采用现场面试。

2.复试名单公布:复试前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详见研究生学院官网

3.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政审表;

4)诚信复试承诺书手签扫描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6)应届考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应届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8)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除以上材料外,需同时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生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9)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除以上材料外,需同时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告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复试考试须携带本人以上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同时另须准备复印件一套存档。届时凡不按时提交、不能提交审核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由护理学院统一组织,复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复试各项内容赋值比例分别为专业知识40分、英语能力30分和综合素质30分。其中能力主要考察英语口语交流能力和翻译水平,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科目是护理研究和护理学导论,综合素质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判断能力、举止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考官将根据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含英语交流翻译和面试过程中的综合表现打分

体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凡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告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其他未尽内容参照研究生学院规定执行。

、复试时间安排

1.考生资格审查身份核验

时间:3月24日8:30-17:00

地点:新乡医学院西校区综合楼5楼护理学院526房间

2.考生心理素质测试及复试现场模拟

间:3月24日8:30-17:00

心理素质测试形式:问卷星二维码(已发2023招生QQ群)

3.考生现场复试

时间:3月288:00

地点:护理学院会议室

成绩加权计算

1.复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复试结束后,由每位考官独立为该考生当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最终复试分数。

2.总成绩加权计算公式: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结果公布

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后当场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护理学院复试工作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73-3831233,张老师/孙老师

监督电话:0373-3029444,李老师

十一、其他

本办法由新乡医学院护理学院负责解释。

新乡医学院护理学院

二〇二年三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