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党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8 来源:党委办公室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执纪审查工作需要,发现、培养、选拔优秀纪检监察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人才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实效,根据《关于印发<省高校纪工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驻教纪监发〔2019〕14号)的要求,我校将开展人才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与对象

1.遴选原则:坚持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推荐、培训考核、组织考察相结合。

2.遴选对象: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遴选人数:纪检监察类4人,文字综合类2人,财务、审计、招投标、工程决算等每类1人。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共党员,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秉公执纪,严于律己,保密意识强。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业务条件

1.纪检监察类:须具有谈话、取证、审理等办案实践经验,责任心强,反应敏捷,熟悉党纪和法律法规,具备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所需要的业务能力素质,在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优先。

2.文字综合类:须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思路清晰,责任心和执行力强,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附本人近期两篇公文稿件)

3.财务审计、招投标、工程预决算类:须具有相关专业背景,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了解掌握本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专业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遴选程序

学校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人员名单,填写《省高校纪工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推荐审批表》,由学校纪委、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审核把关,由省高校纪工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初选和最终确定。

四、有关要求

1.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8日

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仝士栋 3029443,18937369035,30838124@qq.com

附件: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纪检监察人才库人选推荐审批表.docx

党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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