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20年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22 来源:党委组织部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最新工资项目结构,现将2020年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党费以3月份工资为计算标准,从5月份开始以新计算标准交纳本年度党费。

二、各党支部要每月收缴一次党员党费,在《党费缴款薄》上做好记录,将《党费缴款薄》两联中的一联交上级党委(党总支),一联由支部保管。

三、每名党员均需持有《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交纳手册》,该手册由党员个人保存。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负责填写党费交纳记录并签名。新发展、新入职、新入学党员党费交纳手册由基层党委、党总支集中到党委组织部领取。

四、党费计算办法

1.在岗职工党费计算方法:“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福利性补+基础绩效-(住房公积金+失业险+养老险+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得出计算基数。

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乘以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乘以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乘以1.5%;10000元以上者,乘以2%。

2.离退休职工党费计算方法:以每月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基数,不包括津补贴。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乘以0.5%;至5000元以上者,乘以1%。

3.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在校全日制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党员按学生党员标准交纳党费。

附属单位参照本通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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