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1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工作和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采取合格达标备案和优秀认定两种方式。
(一)达标备案
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组织开展达标创优评选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本部门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40%,已经立项的不再推荐,认定标准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填写《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附件3)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4)。学校将组织第二轮评审,择优立项为校级优秀并推荐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
(二)优秀认定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附件5),从2018和2019年省级备案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中遴选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报送,报送比例不得超过30%(见表1)。各教学单位根据备案名单,开展2020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及优秀评选推荐工作,推荐符合要求的最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6)及《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7)。学校组织校级评审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表1 2020年度各学院推荐名额
学院 |
名额 |
基础医学院 |
3 |
公共卫生学院 |
3 |
药学院 |
2 |
医学检验学院 |
1 |
护理学院 |
1 |
法医学院 |
1 |
管理学院 |
3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1 |
心理学院 |
1 |
外语学院 |
1 |
医学工程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1 |
第一临床学院 |
1 |
第三临床学院 |
2 |
第四临床学院 |
1 |
第五临床学院 |
2 |
(三)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的作为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学校将给予2万元经费支持。获批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者,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
各教学单位于6月26日前报送《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4)或《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6)、《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7)及推荐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含课程、项目、奖励、成果、教材等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办公楼1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wcjwk@xx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8年省级优秀、2019年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考核验收工作
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391号)的要求,将对2018年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对2019年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验收。
(一)验收要求
1.基层教学组织考核。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根据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任务书目标要求,开展院级的验收考核工作,对不达标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限期整改,推荐合格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填报《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见附件9)。
2.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各学院上报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情况,学校将组织校级的验收工作,对认定达标报省教育厅备案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验收。对未达到合格建设标准的,将减少学院推荐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名额。
(二)验收方式
组织专家组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2018年省级优秀、2019年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抽查验收,重点考察基层教学组织的经费投入及使用效益,有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情况。
(三)验收时间
请2018年立项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填写《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于6月2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办公楼1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wcjwk@xx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