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25 来源:招生与就业处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我校在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2021届困难毕业生: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2.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4.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5.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6.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1.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2.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网上自愿申报。2020年9月3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陆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

2.系统审核。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将于9月7日至9月18日进行。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应与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据、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进行对比。

3.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将材料整理好后(一式3份),提交至学院,各学院于9月18日之前,统一交至招生与就业处进行人工审核。

4.汇总审核并提交、公示。招生与就业处将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资金发放。10月底前,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确保资金的安全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宣传,落实到每位学生。

2.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同时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对申请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3.新型冠状病毒非常时期,考虑到广大师生的实际情况,如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材料有新的变化,我们将及时按照新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73-3831683

政策咨询QQ群: 新乡医学院求职创业补贴1群群号:195162635    新乡医学院求职创业补贴2群群号:1003872396



招生与就业处

202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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