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建教师招生宣传队伍的通知

时间:2020-09-14 来源:招生与就业处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建立省内外招生生源基地,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不断提高我校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为增强广大教师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责任感,经研究,决定面向各教学院(部)组建教师招生宣传队伍,为全国各地的考生及家长提供高考相关的宣传咨询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宣传时间

具体时间根据各省的招生宣传时间确定。

二、招生宣传地区

我校招生生源地省份:河南、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上海、陕西、四川、天津、新疆、云南、浙江等30个省(市、地区)。

三、招募条件

1.学校在职职工(含各临床学院),身体健康,在校工作满三年;

2.熟悉学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特色和专业设置、师资等总基本情况,热爱招生宣传工作;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4.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服从招生与就业处的统一调配,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5.可以合理安排时间,精力充沛,能够按时完成招生宣传工作;

6.对招生政策、制度和流程有一定的了解,有招生宣传经验者优先。

7.凡籍贯在招生宣传地区的教师优先考虑,并优先分配至籍贯所在地开展工作。

四、待遇和宣传费用

招生宣传期间按学校财务有关差旅补助补贴,招生宣传费用支出由学校招生经费统一支付。

五、报名办法

请拟报名教师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招生与就业处招生管理科(南校区办公楼111房间),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30日。

报名教师经招生与就业处审核通过后组建学校教师招生宣传队伍,统一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统一安排招生宣传工作。

报名咨询电话:0373-3029485

联系人:张洁 张哂

招生与就业处 

2020年9月11日

新乡医学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09007989号-2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23号

新乡医学院党委宣传部设计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