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征集机构标识(LOGO)设计作品的启事

时间:2020-09-15 来源:学生处 点击数:

全体师生:

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4年11月,2013年成为河南省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首批试点单位,目前正在全力争创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为进一步彰显中心特色,提升中心文化品牌辨识度,扩大影响力,提供更优质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开展“中心标识(LOGO)”公开征集设计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作品能够充分体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理念和特色,内涵丰富,同时具有较强的教育人文精神和艺术审美价值。

2.形式简洁、易于识别——作品需要富于美感和视觉辨识度,应遵循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识设计表达规范。

3.适合应用、便于推广——作品应具富有时代感,创意新颖,易于识别和记忆,适合多种媒介上应用和推广。

4.鼓励原创、拒绝抄袭——作品需要附设计构思以及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使用规范等,如发现作品涉嫌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注意事项

1.作品所有内容应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

2.所有入围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知识产权均归中心所有。

3.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三、评选和奖励

1.评选办法

征集结束后,中心将成立评审小组对作品进行评选,设立一定奖项,并从获奖作品中遴选或酌情加以修改、组合,完善后产生最终中心标识(LOGO)。

2.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入围作品经评选,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相应作品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四、作品提交要求

1.应征者个人或团队需提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标识(Logo)征集作品报名表》(见附件)。

2.设计作品需提供电子版JPG格式图片(分辨率600*600dpi以上且小于5M)或手绘原稿。

3.作品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收集汇总(学生和教师分类标明),于2020年10月8日之前发送至xlzxzx2019@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373-3831811,联系人:马忆萌。

请学院和单位积极宣传、广泛发动,服务全校师生心理健康需要你我共参与!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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