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受资助博士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5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新乡医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校人[2014]12号)规定,拟开展2020年度受资助博士考核工作。本次博士考核分业绩自评和成果汇报两个阶段。现将业绩自评阶段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5-2019年受资助博士。

2.2014年及以前因故未参加期满考核的受资助博士(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组织单位与时间安排

1.年度考核人员不参加自评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于10月28日前完成。

2.中期、期满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自评工作,请各单位组织参加考核人员认真填写《博士考核自评表》(附件2),并对考核对象业绩进行材料初审并评价,于10月13日前完成。

3.根据参加考核人员自评情况,学校将对博士考核第二阶段业绩汇报工作做具体安排,汇报时间预计在10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1.年度考核:请各单位将考核相关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6房间),考核材料内容包括本单位考核情况汇报、受资助人才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3)、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评分表(附件5),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2.中期、期满考核:请各单位将初审后的《博士考核自评表》(一式3份)于10月15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216房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每一项自评指标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受资助类型见《新乡医学院博士工作服务协议书》)。

联系人:李一光  潘翠云

联系电话:3029007   邮箱:shizike@163.com


人事处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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