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0-16 来源:学生处 点击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 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高办〔2020〕31 号)文件精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内容,精准把握学生心理状况,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意识。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举办“2020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同心抗“疫”青春绽放

二、举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学生工作部(处)主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承办。

三、活动时间

10月20—26日

四、活动内容

(一)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开幕式典礼暨“5.25心理健康月”云征稿颁奖。

(二)专家专题讲座。邀请我校二附院心理学教授、主任医师王长虹院长开展“后疫情时代,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应对”专题讲座。

(三)学生心理骨干培训。举办2020级心理委员、心晴协会骨干以及心理学生助理培训班。

(四)中心标识评选活动。通过“线上+现场”投票活动,对候选作品进行评比,增加学生参与度,加大中心宣传力度。

(五)各学院自办特色活动。各学院结合本院特色,开展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宿舍心理联络员培训、心理知识图片展、心理知识竞赛、趣味心理运动会、心理电影展播、心理微小说或微电影比赛、手抄报或板报设计比赛等,进一步丰富宣传周教育内容与形式。

(六)新生心理普查。组织2020级新生开展心理普查,掌握了解新生心理状态,及时帮助学生尽早适应大学生活。

(七)辅导员心理培训。组织全校辅导员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相关培训,提升二级辅导站心理辅导师资力量。

(八)二级心理辅导站考核验收。开展各学院二级辅导站考核验收工作,加快完善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着力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健康教育,以二级心理辅导站为载体,创新活动形式,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要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与“把灾难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主题教育、秋季开学思政第一课结合起来,突出特色,办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校报、广播台、校园网等媒体,要配合活动开展,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各学院要做好活动策划,注重活动素材的收集、整理和总结上报工作。请各学院将活动策划书、活动总结纸质版材料分别于10月22日、28日17:00前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南校区办公楼305室),电子版(含活动照片、视频等素材)发送至xlzxzx2019@163.com邮箱。

活动联系人:马忆萌,联系电话3831811。

附件:1.2020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议程

      2.2020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班活动方案

      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标识评选活动方案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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