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20年度暖气费缴费的通知

时间:2020-10-30 来源:财务处 点击数:

全校职工:

根据新乡市热力公司通知要求,我校自2020年11月1日至7日开始征缴暖气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缴范围  南北校区公寓楼(含青年教师公寓、三附院12号和13号楼)。 博士公寓需自行联系热力公司缴费。

二、自助缴费方法  为方便广大职工缴费,财务处联合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开通了支付宝网上自助缴费功能。

1. 打开支付宝APP,首页顶部搜索“新乡医学院财务处”,找到并点击生活号。

2. 进入生活号,点击页面底部“缴费大厅”,确认知校授权。

3. 点击“暖气费”,输入电表号,在确认房间信息和金额无误后,请输入缴费人姓名,然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支付成功后即完成缴费。

若需替他人缴费,请返回缴费大厅,按照提示依次进行,在房间信息显示后点击页面右侧“注销”按钮,解绑当前电表号后,输入他家电表号,则可以继续缴费。


备注:“缴费大厅”为支付宝合作公司“知校”开发,需同意其授权才能使用。

缴费期间,电表号、房间信息和金额等问题请联系供给保障中心咨询,电话3831057;支付宝缴费流程问题请联系财务处校园卡管理中心咨询,电话3831585。

三、报停用热和新开通供暖情况说明

1.北校区家属区:从学校规定交款截止之日起,凡未交纳采暖费的住户,视为今冬采暖季不需供暖,由热力公司负责关闭该住房的热力管道阀门。

2.南校区家属区(包括青年公寓、12号楼、13号楼):由于采暖设施为串联结构,无法单独关闭某一住房的采暖设施,因此,凡南校区住户必须交纳采暖费。

3.博士公寓:请于11月10日前到新乡热力公司客服中心或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办理“报停”手续,逾期视为继续用热,按照标准予以收费。

4.今冬新开通供暖的住户,持采暖交费凭证联系新乡热力公司,由新乡热力公司负责开启锁闭阀门。


财务处 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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