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0-11-02 来源: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安函【2020】48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以“生命至上,安全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强化“落实”二字,严守“红线”和“底线”意识,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新乡医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学校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组长:靳新峰

副组长:(以姓氏笔画为序)

李庚 李剑波 李继煜 赵文峰 高建辉

成员: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李继煜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对全校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落实;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做好排查认定、整改验收等各项工作并按时上报。

三、排查内容

学校所有公有房产,主要包括公有住房、办公用房、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教室、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房、学校老旧房屋、经营用房等场所。

1.全面排查学校既有公共建筑、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危房;

2.重点排查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建筑;

3.全面排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

4.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

5.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

6.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底、失修失养,需要立即组织房屋安全鉴定的老旧危房和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老旧燃气管网;

7.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

8.违规用气用电、私拉乱接电线存在安全隐患的;

9.房屋内出现地面下沉、墙体裂缝、梁柱开裂等情况的;

10.房屋墙体周边出现地面下沉或台阶、墙体等下沉现象的。

四、任务分工

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公有用房的排查。

2.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除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公有用房的排查;还须负责未明确管理使用单位的公有房产的排查;负责全校公有房产排查的统筹协调及排查情况的统计汇总。

3.校长办公室:除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公有用房的排查;还须负责学校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二级单位管理使用的除外)的排查。

4.基建处:除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公有用房的排查;还须负责南北校区家属楼、青年教师公寓及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的排查。

5.校团委、学生处:除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公有用房的排查;还须负责所管理学生活动用房的排查。

6.体育学院除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公有用房的排查;还须负责学校体育场馆的排查。

7.各个附属医院和三全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自行安排排查整治工作;卫辉校区学校产权的房屋建筑由一附院负责排查整治。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31日前)

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2020年10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工作专班组成情况上报。

(二)自查阶段(2020年11月1日-11月12日)

11月9日前,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公有用房进行排查,要求做到逐幢、逐层、逐间、逐面,对是否存在改扩建、加层搭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以及是否发现地面沉降、墙体倾斜变形开裂、墙面装饰材料脱落等情况进行排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决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真正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摸清,认真填写《新乡医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附表1),并于11月9日17时前将纸质版部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房产管理科(办公楼127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2479337916@qq.com;电话:3029951。

(三)整改整治阶段(2020年11月13日至12月31日)。

学校专项行动专班对排查发现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信息梳理汇总,组织相关单位逐一确定处置意见,逐一督促整治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需要鉴定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立即停用,彻底整治消除隐患,确保人员安全。整改完成后,学校专项行动专班将整改结果上报。

(四)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在完成整治后,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组织相关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复核,严格验收销号,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专班将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总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联动发力,共同做好指导监督工作,逐房进行排查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并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和动员广大师生,对房屋进行自查自缮,以增强房屋抵御灾害的能力。

(二)加强督查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核实排查工作,对确实存在疑似安全隐患房屋,委托有危房鉴定资质的机构开展危房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推进危房综合整治。对于危房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修缮的,及时组织安排师生撤离,并在危房处圈围危房警戒线,注上危房标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全校无发生危旧房重大事故和生命财产安全事件。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勇于担当,主动靠前,抓牢抓实抓细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抓好抓实危房信息报送制度。学校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把风险隐患消除化解在萌芽阶段。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懈怠或者漏报瞒报的,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校予以通报。

附件:

1.新乡医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2.新乡医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措施清单


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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