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进一步整治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4-02-24 来源:后勤保障部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家属区各住户:

2024年2月23日凌晨,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小区发生火灾,经初步分析,火灾原因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起,火势通过楼道、管道井向上迅速蔓延,造成严重火灾事故。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给我们深刻的教训和启示。

学校消防巡查发现我校师生和教职员工仍然存在在家属区、办公区楼门口及楼道内为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学校1月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再次通告如下:

1、严禁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2、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

4、严禁在住宅楼内的公共区域乱扔烟头;

5、拒绝在阳台、天井堆放杂物;

6、拒绝安装防盗窗,如确需安装,请选择在防盗窗上留一个“紧急逃生口”;

7、严禁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充电桩。

请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于2024年2月26日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清理个人杂物。如发现有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危害消防安全的情况,请拨打保卫处监督电话3831119。


后勤保障部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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