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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2005]11号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1 编辑: 点击:[]

 

 

院教〔200511

签发人:毛兰芝

 

 

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的

  

 

各有关单位:

  《新乡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已经200583日第14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五日

 

 

 

 

新乡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精神,按照《新乡医学院关于调整教学督导组的通知》(院教字〔200429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教学工作督导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业务督促指导机构。主要职责是对教学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帮助和咨询。

第三条  教学工作督导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提高教学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提高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授课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四条  教学督导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决议、决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

第五条  教学督导工作必须制度化、规范化地有序进行,要注重督导工作的实效性,不断提高督导水平。

第六条  教学督导工作在我院普招生本科教学工作涉及的范围内试行。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学校的教学督导组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八条  教务处负责与学校教学督导组的联系,协调、帮助督导组进行工作,并及时向学院汇报督导中存在的问题。各教学院、系、部应有一名领导分工主抓教学督导(督查)工作。

第九条  督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召集主持督导组成员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安排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第十条  督导组每学期期中召开一次小组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全组会议,每年向院长办公会议汇报一次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和所有教师应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学校督导组的工作。

第三章  主要工作

第十二条  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教学发展规划、教学计划、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重大教学事项提出参考性建议。

第十三条  对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提出参考性意见。

第十四条  参加学院有关教学的工作会议和教学活动,调阅各种教学文件、资料和教案等。

第十五条  督促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调查了解有关教学工作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分析教学运行状态、教学质量及教学保障和教学条件等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

 第十六条  开展经常性听课活动。听课是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督导组主要抽查理论课、实验课、见习、实习和预试讲等;听课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小组分散活动为主的方式进行;每次听课要有听课记录,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并在下课后与授课教师进行简短交谈,及时反馈意见;听课时要关闭手机,不迟到早退。

第十七条  定期召开师生教学座谈会,分别征求教师对学生学习和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意见,做好记录,提出建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凡有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教育 学校 教学 制度 通知

 新乡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585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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