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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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人文学院职责范围

医学人文学院是承担学校医学人文教育与研究、培养学生良好人文情怀和高尚审美情趣的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二、承担人文素质教育和美育教育公共课程教学任务。加强医学人文教学团队、教材、课程和教学实验室(中心)建设。

三、加强教学管理和教风建设,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与检查、教学评估和各项考核及评优等工作。推进医学人文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四、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项目和课题申报与结项、成果鉴定与转化、科研奖励推荐等工作。加强学术团队和科研平台建设。强化学术道德建设与监管。

五、加强医学人文学科建设,积极组织申报相关学科的硕士点,打造医学人文教育与研究主阵地。组织开展学位点建设、学位教育和学位管理工作。

六、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做好教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培养工作。配合学校组织开展聘任、职称评定、进修培训、业务考核、奖惩和绩效分配等工作。

七、协同做好人文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培育医学人文讲堂等活动品牌。

八、加强艺术教育中心建设,引领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营造校园文化艺术氛围,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九、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

十、负责日常教学、科研、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档案信息管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一、开展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精神文明、院务公开、廉政建设等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