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系):
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引导和激励他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无私奉献中体现作为、感悟成长,在道德实践中传播文明,积聚道德建设的正能量。根据省市文明办要求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生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系列活动,由各院系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轮流开展。现将2016年学校大学生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安排:
期数
| 负责单位
|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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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基础医学院
| 任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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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公共卫生学院
| 李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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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药学院
| 陈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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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 医学检验学院
| 岳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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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
| 护理学院
| 薛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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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
| 法医学系
| 姚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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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
| 管理学院
| 蒋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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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期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郭丽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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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
| 心理学系
| 马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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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
| 外国语言学系
| 郑会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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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期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李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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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期
| 国际教育学院
| 刘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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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期
| 第一临床学院
| 张毓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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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期
| 第二临床学院
| 李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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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期
| 第三临床学院
| 马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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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期
| 第四临床学院
|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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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期
| 第五临床学院
| 雒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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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全校各院系领导干部、党支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把大学生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作为提高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提高师生文明素质的重要工作来抓。
2.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安全意识。本次志愿活动涉及全校各院系,要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根据省市文明办要求,部分志愿服务区域不在校内,各相关单位和院系要在做好志愿服务的同时,注重师生志愿者的安全意识教育,统一安排,由教师带队,及时通报。
3.明确责任,加强督导。学校文明办将对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结果受到影响的,将严格按照《新乡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4.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安排以校文明办通知为准。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