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人事处:关于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19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提升人才队伍国际化水平,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先进水平的教学科研人才,促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外专[2016]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人选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派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以拟出国时间为准)。

(三)外语能力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BFT考试高级水平或具备同等外语水平;曾在国外连续独立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优秀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级、省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优先选拔。

(五)国(境)外培训研修单位应为国际知名且专业对口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或专业机构。

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开展国(境)外培训,且培训截止日期在2016年度的,也可以申报。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联系、取得邀请。凡符合选派条件的人员,请结合自己的培训计划,自行联系培训研修单位,取得研修单位的邀请函(须注明培训费用、日程)。

(二)填写申请、提交材料。个人向所在院(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从省外国专家局网站下载)一式三份;

2.申请书一册(包括《申请表》,国(境)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出具的邀请函、培训日程,本人简历,身份证明,外语水平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科研奖励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三)学校推荐、确定人选。人事处按照申报情况和上级分配名额(我校为3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省外专局,省外专局组织评审,确定资助人选。

四、经费资助和考核管理

(一)经费资助:境外培训时间根据培训研修和开展合作研究实际需要确定,原则上培训时间为3—5个月的,每人可获5万元资助,全省每年拟资助10人;培训时间为6个月及以上的,每人可获10万元资助,全省每年拟资助10人。

(二)考核管理:对通过国际化培养派出的高层次人才的绩效考核,主要围绕培训成果展开。培训人员归国后,选派人员应主动申报培训成果,省外国专家局每年将对培训的质量效益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成果优秀,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的,将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建立专家、成果数据库,对我省通过国际化培养派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进行分类建档,长期跟踪服务。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员于5月23日中午12:00之前将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潘楠 袁帅 联系电话:3029007

人 事 处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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