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20 来源:后勤管理处 点击数:
各院系、部门:
为了准确描述我校教学用房的性质和用途,需要各院系、部门将正在使用的教学用房基础信息按照“房产信息普查修改步骤”补充完整(需填写房间名称、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用房性质、具体用途、使用人的信息)。修改信息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24日。
咨询电话:15837178487孙老师
附件:附件1:房产系统普查修改步骤.doc
后勤管理处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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