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纪委: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时间:2016-11-23 来源:纪委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新乡医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校党发〔2016〕17号)要求,根据《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校纪发〔2016〕18号)的工作安排,决定于11月28-29日,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督查,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分组安排

1、第一阶段:校本部(分五组)

时间安排:11月28日

第一组

组长:侯建国

成员:刘 洁

督查单位:机关党委、基础医学院党委、公共卫生学院党委、成人教育学院党总支、图书馆党总支

第二组

组长:白剑波

成员:颜秉新

督查单位:离退休职工党委、药学院党委、医学检验学院党委、体育教学部党总支

第三组

组长:刘安田

成员:齐明超

督查单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直属党支部、法医学系党总支、管理学院党总支、外国语言学系党总支

第四组

组长:郗万富

成员:宋翠红

督查单位:后勤党总支、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党委、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党总支、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

第五组

组长:赵文峰

成员:赵明锴

督查单位:期刊社直属党支部、护理学院党委、心理学系党总支、社会科学部党总支

2、第二阶段:附属单位(分二组)

时间安排:11月29日

第一组

组长:白剑波

成员:郗万富 颜秉新 宋翠红

督查单位: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三全学院党委

第二组

组长:侯建国

成员:赵文峰 刘 洁 赵明锴

督查单位:第一附属医院党委、第三附属医院党委

二、督查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监督检查的重点进行汇报,主要是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各督查组要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并形成书面督查报告,督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限期整改。

中 共 新 乡 医 学 院 纪 委

中共新乡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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