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新乡医学院关于成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领导小组和考务安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23 来源:校长办公室 教务处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16年12月24日—25日我校承担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乡考点考务工作,本次安排考场51个,考生1530余人。为认真做好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排、考风考纪、试卷安全保密,视频监控和身份核验等工作顺利进行,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领导小组,负责考务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主 考:郭志坤

副主考:雒保军 丰慧根 孙 翔 刘 巍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晓欢 万同玉 朱海兵 朱森林 刘安田

李秀敏 李和平 张明正 常海敏 潘 莹

魏文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主 任:雒保军

副主任:孙 翔 刘 巍

为配合考试顺利进行,特组成各负责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试卷保密组长:常海敏

成 员:刘 栋 王克杰 郭 翰

考试信号管理组长:张明正

成 员:李超英 梁 蒙 张 洁

标准化视频考场组长:孙 翔

成 员:杨建华 李广娥 郭绍永

监考教师核验组长:李秀敏

成 员:任 峰 郭跃伟 顾颜胜

数字化身份核验组长:刘 巍

成 员:刘荣勋 雷好利 刘 颖

宣传保障组长:魏文君

成 员:张昌强 崔 静 王 欢

隐患清查组长:朱森林

成 员:苏晓林 石玉平 马仁娥

安全保卫组长:万同玉

成 员:赵宝强 高 阳 张建军

后勤保障组长:李和平

成 员:于晓欢 侯 亮 王江宏 杨国平

网络技术组长:朱海兵

成 员:葛建霞 张 帆 张鑫旺

二、考务任务分工

教务处负责全校考务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全面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院系分工如下:

(一)教务处(试卷保密组,考试信号管理组,标准化视频考场组)

1.负责抽调监考教师。考前组织监考教师照相和考务培训等。

2.负责试卷车辆调配,试卷保密等工作。

3.负责标准化考场视频监考调试畅通,数据上传等工作。

4.负责考场文具、无线信号屏蔽器和金属探测器发放与回收等工作。

5.负责考试信号铃声和考场时间校对工作。

(二)人事处(监考教师核验组)

1.根据考试回避制度,清查本次参加研究生考试的监考和其它考务工作的教师。有直系亲属(子女、配偶、同胞兄弟姐妹)或利害关系人的教师不得参加。

2.核验监考教师手机是否存放考务办公室(第三教学楼D2教室),考试期间监考人员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三)研究生处(数字化身份核验组)

1.负责培训监考教师正确使用考生身份认证一体机。

2.负责数据核验并上传一体机信息到市招办。

(四)保卫处(安全保卫组)

1.负责第三教学楼进出人员身份核查。

2.负责第三教学楼周围与考试无关人员的清理。

3.配合教务处押送试卷(早上6:30,下午12:10出发)。

4.与公安干警对接,配合治安管制工作。

(五)团委(后勤保障组)

负责第三教学楼所有教室摆放桌椅板凳。门前摆放两组组,教室内摆放两组。

(六)后勤管理处(后勤保障组)

1.负责第三教学楼所有教室安装两个挂钟(讲台两侧)。

2.负责第三教学楼所有教室门前安装两个220V插座。

3.负责第三教学楼D2考务办公室单独申请电话专线。

4.负责第三教学楼所有考务人员中午餐饮(24日中午)。

5.负责第三教学楼电力供应保障。

(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技术组)

1.负责第三教学楼所有教室门前安装两个网线接口。

2.配合数字化身份核验组进行数据核验和上交。

3.配合标准化考场注册配置逻辑考场和物理考场。

(八)宣传部(宣传保障组)

1.负责横幅悬挂,考点须知张贴等。

2.负责论坛、贴吧等网络不良信息的监控等。

(九)学生处(隐患清查组)

1.负责清除宿舍、教室和厕所等区域非法小广告等。

2.负责清除第三教学楼所有教室的书籍和课桌字迹。

3.负责清除第三教学楼非考试期间考生滞留工作。

(十)第三附属医院(后勤保障组)

负责第三教学楼所有考务人员人身安全急救工作。

(十一)各院(系、部)

各院系领导负责抽调监考和考务人员。应选聘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正式在职人员担任,考试期间(24日-25日)监考教师不得替换。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和学院要协调配合、通力协作、发挥合力,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转,全力以赴,确保本次研究生入学考试顺利进行。

(二)各行政职能部门和各院(系、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主动工作,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以更加慎重的态度,更加勇于担当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省招办和市招办考前要对我校进行巡视,请各单位务必在12月23日上午完成所有工作。

(四)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考务工作人员违规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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