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新媒体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26 来源:党委宣传部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丰富校园网络文化、引领宣传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根据《新乡医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全校各单位开通使用的新媒体平台进行备案登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校内各单位开办的用于发布各类信息的新媒体平台;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各类社团、组织开办的新媒体平台;名称及标志含“新乡医学院”“新医”及学校校徽等标识的新媒体平台。

新媒体平台类型包含微博、微信、APP等。

二、工作安排

1.开办新媒体平台的单位须填写《新乡医学院新媒体平台申请(备案)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单位将《新乡医学院新媒体平台申请(备案)表》汇总,并于2017年6月23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512室,联系人王欢,电话3831919),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命名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15112770@qq.com。

3. 2016年11月以后已经向党委宣传部备案的新媒体平台,无须重新备案。

三、相关要求

1.当前新媒体平台发展迅速,已成为学校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此次备案工作。

2.各单位应全面排查所负责新媒体平台,确保没有遗漏。

3.各单位及组织应按期对所负责新媒体平台进行备案,逾期未备案,学校将依据《新乡医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新乡医学院新媒体平台申请(备案)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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