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人事处: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16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150号)精神,现开展我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厅分配到我校名额共3人(其中校本部1人,附属医院2人),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受名额限制。有符合高技能人才推荐条件的人选,可额外推荐1人,不占分配的指标数。

二、推荐条件和工作要求

请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www.haedu.gov.cn/2018/03/15/1521093720932.html

三、材料报送

(一)书面材料

1.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盖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4.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5.专家情况登记表10份。(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录入信息后打印)。

6.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1份。

纸质材料一律提交复印件,评审过后不再退回。

(二)电子数据

1.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报送生成的RPU格式电子数据。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3月23日16:00前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以上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和有关表格请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版块,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下载中心”专栏查阅和下载。

联系人:潘 楠 暴 风

联系电话:3029007

人事处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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