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150号)精神,现开展我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厅分配到我校名额共3人(其中校本部1人,附属医院2人),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受名额限制。有符合高技能人才推荐条件的人选,可额外推荐1人,不占分配的指标数。
二、推荐条件和工作要求
请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www.haedu.gov.cn/2018/03/15/1521093720932.html
三、材料报送
(一)书面材料
1.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盖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4.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5.专家情况登记表10份。(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录入信息后打印)。
6.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1份。
纸质材料一律提交复印件,评审过后不再退回。
(二)电子数据
1.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报送生成的RPU格式电子数据。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3月23日16:00前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以上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和有关表格请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版块,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下载中心”专栏查阅和下载。
联系人:潘 楠 暴 风
联系电话:3029007
人事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