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接通知,税务机关延长2017年度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至2018年4月23日,望各位老师务必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办理纳税申报。
教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申报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信息:登录学校综合服务平台,查询本人2017年学校发放的全部收入,另加上年终一次性绩效和本人科研奖励;并按所得项目自行统计校外取得的收入,合计后看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凡符合条件的需进行申报。
二、申报方式
我校纳税识别号:12410000417087789Y
申报方式为个人自行网络申报。具体操作流程:登录“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http://www.ha-l-tax.gov.cn/),->【网上办税】->【十二万元申报】,(http://gsrsb.ha-l-tax.gov.cn/sword?ctrl=W12Ctrl_toIndex),先注册后登录申报。
三、其他事项
受理税务机关:新乡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分局评估审计二科
财务处将为职工申报提供咨询服务,联系人电话:3029017
财务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