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建设,切实做好全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46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指标要求,做好自查自改工作。
一、加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继续落实2016年5月各院(部)负责人与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各实验室负责人与各院(部)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二、加强生物安全培训。加强对教师和学生进行生物安全培训,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加强实验室消防知识培训。学校组织消防安全专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消防安全实训,提升广大师生的实战处置能力。
四、院(部)自查
各院(部)对照任务书和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表)进行自查,2018年7月2日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纸质材料交实验室管理科,电子材料发送至sysglk@xxmu.edu.cn。
五、学校组织专家组复查
2018年7月5日至7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实验室安全复查。
附件1: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高〔2018〕467号 .doc
附件2:实验室检查项目表.doc
教务处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