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推荐我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就业指导名师主要限于从事就业指导工作并具有就业指导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获得全国就业指导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就业指导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也可申报。
创业指导名师从从事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且具有相关高级职称或中层以上职务的人员中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爱国敬业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身心健康,热爱就业创业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从事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三)熟悉国家及我省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能够为大学生解读就业创业政策,并为政策落实提供指导服务。
(四)长期从事就业创业方面工作,并具有一定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
(五)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省组织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并能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六)获得国家及省级组织的就业创业相关培训证书,并能指导和带动本地本单位的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培训工作。
(七)获得省级及以上就业创业成果奖(国家级就业创业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就业创业成果奖为负责人或主持人)。
(八)就业指导名师需参加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就业技能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赛事,并取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以上或优秀指导教师奖。指导的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都很高。
(九)创业指导名师需参加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取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以上或优秀指导教师奖。有过创业实践经历或指导的大学生成功创业。
(十)其他条件请参照附件。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须在8月28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书面材料包括就业创业指导名师推荐表、职称证书(职务证明)、个人从事就业创业工作经历及成果、所获荣誉及证书,各种相关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即可,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并将电子材料发送441340676@qq.com。
联系人:陈希娟
联系电话:3831397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8〕605号 .doc
附件2: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认定推荐表.docx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