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对学位授权点,从学科方向与特色、学科队伍、人才培养、培养环境与条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学校现有基础医学等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临床医学等7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现仍有部分学科优势没有完全挖掘,为了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进一步提升学校学位授权点规模和质量,服务学校申报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大局,现开展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规划建设工作。
请各学院(部)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为目的,认真阅读和比对《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附件1),合理规划本单位适合新增的硕士学位授权点。根据本单位的规划,撰写建设规划(附件2),拟新增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填写附件3,拟新增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填写附件4。
原则上各学院(部)均要规划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如果确实无合适的新增授权点,请将原因予以书面说明,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各学院(部)于10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份)报送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刘荣勋
电话:0373-3029940
附件1 :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pdf
附件2: xxx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规划.docx
附件3: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docx
附件4 :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x
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