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财务处:关于2019年度专项资金计划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4 来源:财务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按照省财政中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申报工作和《新乡医学院专项资金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校现在开始接收各单位2019年度专项资金计划与项目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

在专项资金计划与项目申报时,各单位要按规定格式编制《新乡医学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项目仪器设备购置清单或者装修改造工程清单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立项申请书中绩效目标填写合理,尽量以量化的目标表述,确无法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

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各单位应将申报材料提交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如下:

1.教学专项:主要包括教学条件建设、专业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为教务处。

此类专项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徐老师处(行政楼108房间)。

2.科研专项:主要包括科研平台建设、创新基地和研究基地建设等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为科技处。

此类专项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综合科贾老师处(行政楼511房间)。

3.学科建设专项:主要包括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为学科办。

此类专项材料报送至学科办学科建设科张老师处(行政楼443房间)。

4.信息化建设专项:主要包括校园网络基础建设、数字化信息资源和共享平台建设等,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为发规处。

此类专项材料报送至发规处信息管理科马老师处(行政楼114房间)。

5.人才引进专项:由人事处按照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划所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等相关规定统一论证。

6.重大改造与修缮专项由后勤管理处统一论证。

7.综合专项及其他报送至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行政楼201房间)。

三、时间要求

1.各单位根据学校整体规划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认真填写,并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2.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确定项目并按照项目论证结果进行排序,将排序后的项目于2018年11月15日前递交至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行政楼201房间)。

3.财务处将相关材料分类整理后提交学校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温馨提示:同一项目只能划归为一个专项类型,要避免同一项目同时提交多个职能部门论证。

附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财 务 处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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