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新乡市第七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准备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侨情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具有新乡籍和在新乡投资工作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归国留学人员或有海外工作经历满一年的归国人员及其直系眷属。
华侨:定居在国外、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
侨眷: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含儿媳妇、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养人和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华侨的其他亲属。
二、调查方式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填写《新乡市侨情登记表》(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确保我校侨情调查资料真实可靠,并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登记表一份盖章后报送校办公楼52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党委统战部电子邮箱tzb@xxmu.edu.cn。
附件:新乡医学院XX(单位)侨情登记表.xls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