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和部门:
为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切实履行各单位和部门在职工考勤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按照省委第十巡视组第5号《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各单位和部门遵守劳动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一阶段为各单位和部门自查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职工办公时间在岗情况;日常考勤中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错报、代签情况;单位和部门劳动纪律制度落实情况。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和部门要立即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情况进行严格自查,明确每位职工出勤情况,并按照自查内容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经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学校劳动纪律督察组(行政楼218房间)。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颜胜
联系电话:3029163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