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教育,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有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根据《2018年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相关指标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选范围
校本部在2017-2018年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部(处)、院(部)以及学校的正式教师、职工和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考核办法和评选程序
(一)先进集体
1.申报自查阶段:“文明院(部)”“文明部(处)”以院(部)、部(处)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对照《新乡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创建量化考核表》(附件5、6)的标准进行自查,并填写《新乡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一并报送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419房间,电话:3029137,电子版发送至xcb@xxmu.edu.cn)。
2.实地考核阶段: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实地考核,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查看),提出初评意见。
3.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初评意见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二)文明教师(职工)
由所在单位推荐,并按要求报送《新乡医学院2017-2018年度文明教师(职工)推荐表》(附件2)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方式同上),由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评。初评结果由学校文明委审查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三)文明班级、文明学生
由各院(部)、研究生处推荐并按要求报送《新乡医学院2017-2018年度文明班级推荐表》(附件3)、《新乡医学院2017-2018年度文明学生推荐表》(附件4)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方式同上),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初评。初评结果由学校文明委审查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
1.本次评选评出“文明院(部)”7个,“文明部(处)”10个;“文明班级”按班级总数的3%推选;“文明学生”按学生总数的3%推选;“文明教师”“文明职工”按职工总数的5%推选。
2.文明院(部)、文明部(处)颁发奖牌,奖励1000元;文明班级颁发证书,奖励200元;文明学生、文明教师、文明职工颁发证书。
四、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5日前完成申报、推荐,逾期不申报、推荐者视为弃权。实地考核与学校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表彰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构建和谐校园的有效手段,是深化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做好自查和总结,完善相关图文资料,切实保障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程序、审核,切实做到优中选优。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把评选活动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联系起来,与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结合起来,与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及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向深层次、高水平发展。
各附属医院、三全学院可参照通知精神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新乡医学院2017-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2.新乡医学院2017-2018年度文明教师(职工)推荐表
3.新乡医学院2017-2018年度文明班级推荐表
4.新乡医学院2017-2018年度文明学生推荐表
5.新乡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部处)创建量化考评表
6.新乡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院部)创建量化考评表
下载:
附件.doc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