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上报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专题讲授和研究学者候选人的通知》(豫高办〔2018〕6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相关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建树,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
二、工作职责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研究;
2.负责本学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指导本学校开展信教人员摸底甄别、教育引导及开展其他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
三、推荐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推荐人选应为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心理学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优秀人才。
3.请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于12月28日前将候选人名单(附候选人基本情况简介)报党委统战部(校办公楼525室),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人员基础上,择优向上教育厅推荐候选人。
党委统战部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