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人事处:2019年国内访问学者申报推荐工作通知

时间:2019-04-02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0号)和《新乡医学院师资培训及职工教育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5]1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国内访问学者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种类

国内访问学者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校内访问学者两类。第一类由教育部资助部分经费;第二类由学校资助。

二、选派条件

(一)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来校工作时间要求: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

3.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列入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或我校太行青年学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②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③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校内访问学者选派原则

1.以提高教学水平为目的课程进修,主要在承担新专业、新课程师资中选派,原则上要到“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进修学习。

2.以提高科研能力为目的的进修或访学,选择到“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国家科研院所。

3.同一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安排同一教研室(实验室)2名以上教师到同一个单位进修、访学。

三、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推荐名额:教育厅分配我校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为2人,各院(部)限报1名。校内访问学者由院(部)根据实际情况报送。

2.资助额度:教育部资助每位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8000元(直接拨付至接收学校),其余经费由学校按比例报销;校内访问学者访学期间所需费用由个人支付,访学结束后,通过接收学校考核并取得《访问学者结业证书》后,学校按相关文件报销费用。

四、材料报送

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阅、确定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信息,并下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为提高录取率,不浪费指标,申请者应事先与导师联系沟通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推荐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准备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由各院部对照原件一一审核后,审核人签字。

2.校内访问学者由院(部)统一汇总,填写《新乡医学院进修计划汇总表》(本表可在人事处网页-文档下载栏目下载),负责人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经院部统一汇总后后于4月11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6房间,电话:3029007),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hizike@163.com。人事处统筹安排全校师资队伍年度培训计划,与进修、访学人员签订协议书,并在校园网予以公示。

人事处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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