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人事处: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24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2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数量

我校指标为2名(含附属医院1名)。

长期扎根贫困地区或服务于贫困地区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专家可不占指标推荐。

四、报送材料

(一)校内评审,报送材料如下: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1份(通过附件“2019年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录入打印),纸质件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

2.附件材料:申报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情况登记表》中填报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版的论著原件及封面、扉页、目录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刊物封面、目录及第一页复印件各1套。如推荐人选的论文被SCI、SSCI、A&HCI、CSSCI等收录,需由正规查新机构出具检索证明。

3.本人科研业绩审核清单(附件二),请按要求认真填写。

为确保按时向省教育厅提交材料,以上材料请于4月26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行政楼216房间。

(二)校内评审时以上附件材料无需装订,校内遴选通过后,申报人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规范整理上报。

联系电话:3029007

附件.rar

人事处

2019年4月24日

新乡医学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09007989号-2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23号

新乡医学院党委宣传部设计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