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保卫处:关于开展2019年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5-22 来源:保卫处 点击数: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省防火委员会确定今年5月为全省火灾警示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19〕2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在全校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防范火灾风险 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凝集安全发展共识,集中开展一系列针对性、警示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实现“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目标,不断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主管副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警示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具体负责火灾警示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网站、报刊、微信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及火场自救逃生等消防知识。

(二)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各学院组织观看一次省消防总队统一制作的火灾警示片。

(三)在学校主干道悬挂条幅,宣传2019年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

(四)在学生下课高峰期,给学生分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页。

(五)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为师生讲授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疏散逃生知识等内容。

(六)开展一次灭火器使用培训和灭火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开展火灾警示月活动是省防火安全委员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居安思危,防范风险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统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切实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工作合力,在全校营造“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各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广泛宣传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知识。同时,要加强对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总结请于6月3日前书面报保卫处消防科,联系人:李霞,电话:13839070089

学校防火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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