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主体明确、部门职责清晰、运行机制顺畅、效能不断提升的工作职责体系,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现就学校各有关部门报送职责范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新乡医学院机构和岗位设置方案》(校党发〔2019〕16号)中设定的各党政管理机构、纪检监察巡察机构、群团机构、直属机构。
二、工作要求
1.该项工作由党委办公室综合协调,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论证,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等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完成。
2.部门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已任命中层正职的部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暂未任命中层正职的,由排名第一的中层副职负责。
3.招生与就业处由原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牵头负责、教务处配合,目标管理与督查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校地合作办公室、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由科技处负责,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由原后勤处负责,网络与信息中心由原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4.各部门在制定职责范围时,应充分征求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5.各部门报送的职责范围内容,要简洁明了、层次分明、条目清晰。
三、报送方式
各部门需报送职责范围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后,于6月6日(下周四)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23房间,联系电话:302904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dwzzb@xxmu.edu.cn。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