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教党(2016)3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豫办(2016)19号)文件精神和《新乡医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校党发〔2017〕8号)及《新乡医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校党字〔2018〕57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共新乡医学院委员会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校党发〔2019〕10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对我校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自查时间:6月24-28日。
2.自查报告上交时间:6月28日。
3.督查时间: 择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贯彻中央、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决策部署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情况;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情况,包括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制落实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的情况,把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的情况;
3.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制度、分析研判制度、风险防控制度等情况;
4.意识形态正面引导和主流文化建设情况,包括宣传党的理论情况,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情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情况等;
5.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问题处置情况,包括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管理情况,网络舆情监控和意识形态引导管理情况,社团管理情况,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进行处置情况等。
三、自查报告内容
1.提高认识措施(学习和安排部署、实际效果)。
2.加强领导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开展专题培训)。
3.强化分析研判(舆情信息报送、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处置)。
4.抓好阵地管理(宣传阵地管理、文化阵地管理、思想阵地管理)。
5.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网络宣传、网络管理、重点人物管控、错误思潮和言论处置)。
6.意识形态制度建设(分析研判制度、联系沟通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协调联动制度)。
7.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总结。
8.存在的不足与改进的措施。
四、督查方式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自查。
2.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进行抽查。
3.根据近期舆情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研判。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促进各项工作的完善,达到以查促建的目的。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对照《新乡医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校党字〔2018〕57号)做好自查工作,并按照各项指标体系向督查组提供支撑材料。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告首页书记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党委宣传部419房间,联系人:张昌强,联系电话:3029137;电子版(名称标注为“单位+2019年上意识形态自查报告”)发送到指定邮箱:xcb3029137@163.com。
4.党委宣传部在综合各单位自查报告基础上,结合督查情况,形成全校2019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报学校党委。
党委宣传部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