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人事处: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28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403号)(以下简称“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

(二)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振兴河南高等教育事业做贡献的奉献精神。

(三)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四)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三年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取得过一次以上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研究,主持一项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五)在科学研究方面,2016年1月以来取得以下业绩:

1.发表本专业论文被SCI、SSCI、CSSCI收录1篇以上,论文均限第一作者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2.主持省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今年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名额共10个。各学院对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择优申报。

四、资助办法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教学科研一线专任教师,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向所在单位申请。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严格对照选拔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报人事处。

(三)部门审核

人事处会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在岗情况、年龄、学位、职称、教学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者,进行评审。

(四)评审

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推荐10名候选人报省教育厅。

六、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15份和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的身份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1份。

5.项目申请书单独装订,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装订在一起,并附目录。

6.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申报人需上报纸质材料(含电子版),装于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将推荐材料于7月3日17:00前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029007

电子信箱:shizike@163.com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教高〔2016〕403号骨干教师资助管理办法.doc

人事处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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