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教务处:新乡医学院关于申报2015年度临床药学专业和儿科医学专业公示的通知

时间:2015-07-22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5]2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5]336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的临床药学专业和儿科医学专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布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5年7月20日

新乡医学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09007989号-2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23号

新乡医学院党委宣传部设计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