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博士公寓入住相关问题的公告

时间:2018-06-29 来源:后勤管理处 点击数:

为切实解决学校教职工住房问题,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权益,现将博士公寓入住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博士公寓性质、入住条件及管理

(一)性质

学校周转房,产权归学校所有。

(二)入住条件

1.符合条件的职工;

2.自愿申请入住;

3.与学校签订协议;

4.交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三)管理

1.学校与入住教职工签订协议书,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对博士公寓的入住和退出实行合同管理。

2.学校公布住户名单,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举报电话和邮箱,保证透明、公正、公平、公开。同时,通过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对水电气暖办卡、缴费以及网络、有线电视办理等进行数据管理,确保教职工权益。

二、博士公寓住房租赁保证金

(一)计算方法

1.博士公寓住房租赁保证金计算公式如下:

保证金金额=承租户年租金金额/现行一年定期储蓄年利率

2.博士公寓住房租赁保证金是根据新乡市房产管理局公布的住宅用房租赁指导价格,结合相近地段房租价格,按照上述公式进行计算。学校在制定博士公寓分配方案计算职工所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时,去掉千位以下数字,以万为单位进行计算。

(二)退还办法

博士公寓实行以息代租。教职工向学校归还住房后,其所缴纳的住房租赁保证金由学校如数无息退还。

三、博士公寓装修规定

依照协议,学校收回房屋时,乙方的装修费用不计价(装修费用自负)。为避免浪费,学校提倡简约大方、实用环保的装修风格。

(一)不得拆换入户门、窗。博士公寓目前安装的入户门是防火防盗门。更换入户门、窗,将导致消防验收不合格。

(二)不得安装新风系统。安装新风系统须在室内墙体、房梁大孔径开孔,且数量较多,会严重破坏房屋建筑结构,影响楼宇的整体安全和美观。

(三)不得改变房屋室内原结构。房屋的建筑结构属于一个整体,包括室内承重墙与非承重墙都属于整体建筑,部分改变将影响整体结构和承重,以至于影响建筑的整体安全。

(四)不建议铺装地暖。房屋室内地面未做防水处理,铺装地暖存在漏水隐患,如造成楼下住户财产损失和安全问题,责任由铺装地暖住户全部承担。

(五)为保证楼宇整体美观协调,所有装修不得突出外墙。

(六)不得在外墙上开孔。外墙有保温层,打孔外挂固定不牢,将影响整体保温,破坏房屋结构。

(七)博士公寓房屋产权归学校所有,入住职工若更换或拆除暖气片等学校已配备的设施,向学校退还房屋时,须提供不低于与现有标准、又能正常使用的物品顶替,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出补偿要求。

(八)在消防验收前,不得入住任何人员。

(九)住户需对装修公司在校内的所有行为负责,包括(不限于)文明施工、垃圾装袋外运等。

四、处罚与纪律处分

(一)责成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尽快拟定对私自转卖、转让等违反管理规定,违反装修规定等行为的处罚办法。

(二)干部职工可以通过电话、邮箱等途径进行监督、举报。

监察处电话:3029443,邮箱:xyjw@xxmu.edu.cn

后勤管理处:3029551,邮箱:032089@xxmu.edu.cn

新乡医学院房屋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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