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人事处: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时间:2018-08-30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各位退休人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2018]3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 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 挂钩调整

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2.2%增加。

(三) 适当倾斜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

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5-69岁20元;70-74岁25元;75-79岁30元;80-84岁35元;85-89岁50元;90岁以上60元。

退休人员的年龄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三、执行时间

2018年1月1日

四、发放方式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新乡市社保局实行发放。2018年1月-7月补发金额已于2018年7月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自8月起按照新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8年8月28日

新乡医学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09007989号-2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23号

新乡医学院党委宣传部设计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