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初《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30 来源:发展规划处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精神,为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初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升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教育统计工作现代化水平,全面系统地掌握学校各类数据,如实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为学校编制发展规划、科学决策、高效管理提供真实数据资料。

二、基本原则

(一)责任到人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负责人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数据进行严格把关并对数据质量负责。数据统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相关具体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并按要求准时提交。

(二)数据真实

要坚持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如实准确填报数据,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客观、可靠、准确,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三)数出有据

各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原始统计台账、统计记录等档案资料,杜绝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数据,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三、任务分解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2020年新乡医学院《高基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数据。

四、注意事项

(一)《高基报表》填报说明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均有明确的指标解释,请统计人员在填报前认真阅读《2020年高等教育调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2),并认真领会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

(二)统计时间说明

1.2020年《高基报表》统计时期: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2.2020年《高基报表》统计时点: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2020年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三)各部门所填报内容务必与上一年度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对主要指标数据增、减比例在20%左右的,需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

(四)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处、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数据较多、表间关系较复杂的部门须在中国教育统计网页(http://www.stats.edu.cn)下载安装统软件,通过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并进行相应的校验,无误后方可上报。请各统计员及时关注中国教育统计网页通知并及时更新软件系统。

五、填报要求

(一)因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上报时间点要求紧急,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0月19日前将统计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和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至发展规划处信息管理科(办公楼111室)。

(二)填报过程中,各部门须按照填报要求使用“2020年《高基报表》数据上报模板(excel版)”(见附件3)。

联系人:李超凡

联系电话:0373-3029877手机:18695918155

电子邮箱:fzghc@xxmu.edu.cn


发展规划处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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