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2018〕267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224号)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2020年度开展建设的分类范围为教育部教高厅〔2017〕4号文件和省教育厅教高〔2018〕267号文件规定的2020年度计划立项建设全部类别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包括:物理学类、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水利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纺织类、轻工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安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其它类。
二、申报要求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是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支撑一流专业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需求导向、应建则建的原则,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创新实验教学方式方法,拓展实验教学内容深度广度。要加强校企合作,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各学院要积极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少申报建设1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建设采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标准。
3.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已立项的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不得申报。
4.本次申报和遴选材料包括《2020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附件3)。请各学院于10月2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申报表》电子版、简介视频报送至行政楼101室。
三、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何良春,程珊,联系电话:3029976;电子邮箱xyjwcsxk@xxmu.edu.cn。
教务处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