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对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进行实地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0-10-29 来源:学生处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构建稳定、高效、畅通的四级心理健康网络,进一步推动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新乡医学院关于建设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周”有关工作安排,拟对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实地考核与平时评价相结合,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的实际效用。

二、考核时间

(一)各学院二级辅导站自查阶段:10月29日—11月6日;

(二)学校考核工作组检查考核阶段:11月9日—13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场地建设、心理工作与活动开展情况、危机预防与干预开展情况、谈心谈话工作开展情况及心理工作成效。

四、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备注

评分

组织机构和

队伍建设

(30)

1.有学院心理危机干预预案,成立有院领导任组长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专干,有活动记录;每学期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有相关活动方案;组织辅导员参加相关心理培训。

15

提供领导小组名单和相关材料


2.学院学生会设有心理部,班级设有心理委员,宿舍设心理信息员;每学期组织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等学生骨干的相关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

15

提供名单、记录、活动图片


场地建设

(30)

1.辅导站有场地、有名称,有制度;学院内橱窗、展板、宣传标语牌等体现本学院工作特色;有专门辅导学生的必要设施。

15

实地考察


2.场地使用率高,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

10

提供工作记录


3.环境整洁、温馨、特色鲜明。

5

实地考察


心理工作与

活动开展情况(10)

1.学院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学年不少于5次,其中体现本学院特色活动不能少于2次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

5

提供方案、记录、图片、资料


2.学校工作会议、活动按时参加,相关材料及时报送。(缺一次扣0.1分,直至5分扣完)

5

提供记录


危机预防与

干预开展情况

(10)

1.按要求配合心理普查工作,对普查出心理问题的学生有约谈,保存谈话记录,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心理中心。

5

提供相关资料


2.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有效关注,并做好定期访谈和后期回访记录。

5

提供相关资料


谈心谈话工作(10)

1.针对学生发展性问题开展辅导工作,做好记录。

5

提供记录


2.对新生、毕业生、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困难、特殊家庭学生开展有效的个体和团体心理辅导。

5

提供记录、方案及活动图片


工作成效

(10)

1.本学院组织特色活动有报道(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5

提供相关资料


2.发现学生心理危机并及时向中心报告,发现需重点关注学生并及时向中心报告

5

中心资料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教务处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工作组,负责对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组对各辅导站进行实地走访,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日常开展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考评分。

(三)对于建设水平高、考核评分靠前的学院,将在年度学生工作考评、人员培训和建设经费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于考核评分较低的学院,要加强整改,考核工作组将持续予以督导。

五、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建设,按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准备,尽快完善相关内容。

各学院要做好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总结工作,撰写建设报告,考核时需提交至考核工作小组,电子版发至xlzxzx2019@163.com。

联系人:马忆萌,联系电话:3831811。



学生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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