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学院学生工作及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0年度学生工作及就业创业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述职评议范围和方式
(一)述职评议范围
负责学生管理的各二级单位。
(二)述职形式
在各院部向学校上交自查报告的基础上,随机抽取部分单位,每个单位进行8分钟大会现场述职。
二、述职评议考核方法步骤
(一)述职
各院部要聚焦主业,紧扣重点内容,讲清年度学生工作及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二)测评
述职评议会上,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
(三)点评
学校领导将结合述职等情况进行点评。
三、工作安排
1.实地考核(1月4日—8日)
学生处联合招生与就业处组成考核组分别到有关单位进行实地考核,通过查阅相关材料了解2020年度学生工作及就业创业工作的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实际成效、群众意见等。各单位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述职(1月5日)
参加人员:各院部学生工作负责人及1名辅导员代表
述职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5日下午3:00,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院部要充分认识做好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充分发挥述职评议考核的“指挥棒”、“助推器”效应,正确对待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正视指标考核上的差距,主动将差距和意见转化为工作努力的方向和动力,以考核促工作落实、作风转变、奋发有为。
(二)综合确定考核等次。现场述职评议考核结合年度考核进行。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综合平时掌握、调研了解和述职评议会上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各院部学生工作及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优秀、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不以现场测评结果简单的确定评价等次。
联系人:孟苏煜、高新源,联系电话:3831617、 3831389。
学生处 招生与就业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