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做好科研成果的保护工作,提升专利申报水平和质量,根据新乡医学院科研管理相关规定,学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遴选专利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机构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代理业务时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录中。
2. 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意识,代理机构和代理师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无违规代理行为、无被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录。
3.拥有多学科代理人队伍和高水平执业能力,承诺对我校发明专利授权率不低于65%、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率不低于85%。
4.必须避免非正常专利的申请。
5.愿意接受我校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要求。
二、代理机构需提供的服务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专利从申请至授权整个流程事务。
2.主动提醒缴纳并根据需要代缴各种官方费用。
3.根据需要在学校开办专利相关讲座。
4.积极推广学校的科研成果。
5.知识产权问题咨询及专项研究。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查核对与评审
科技处将对报名的代理机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进行评审。
(三)公示与签约
评审结束后,科技处将对通过评审的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相关代理机构签订知识产权代理协议及相关保密协议。
四、申请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1)等经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代理机构介绍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代理机构简介(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必须包括规避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制度或措施)。
(2)专利代理人情况(执业专利代理人人数、学历、从业经验等。)
(3)近三年业绩及为高校服务情况(为高校服务发明专利代理量、授权率等。)
(4)专利服务费收费标准(专利代理服务费报价按附件2填写)
(5)服务优势、服务承诺(包括免费提供知识产权问题咨询、开设专利讲座等,发明专利授权率不低于65%、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率不低于85%。)
(6)代理机构服务亮点材料
3.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2021年6月8日8:00-2021年6月9日17:00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新乡医学院科技处(办公楼511房间)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 0373-3029019
科技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