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1-07-21 来源:校长办公室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部署,确保我校广大师生汛期安全,现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办安全〔2021〕196号)文件精神,就做好我校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汛期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防范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做好我校汛期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对汛期教职工培训活动的安全监管。在汛期,各单位原则上不得举办教职工培训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报批,并从严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组织。正在汛期举办的教职工培训活动,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确保教职工安全。

三、强化汛期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抓细抓小抓实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高发〔2021〕80号)精神,强化对汛期学生实习、实践等活动的管理,未经批准,不得举办汛期学生实习、实践等活动;已在汛期开展的学生实习、实践等活动,要落实规定,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安全。

四、扎实做好预防学生溺亡工作。学生管理部门和各院系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预防暑期学生溺亡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办安全〔2021〕192号)精神,摒弃“学生放假、学校无责”的思想,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防范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学生溺亡事件的发生。

五、全面做好留校生服务管理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要准确掌握留校学生(含留校留学生)的基本信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服务和管理,满足他们留校期间学习、就餐、住宿和活动等方面的需要;同时,要高度重视留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留校生在疫情防控、食品、用水、用电和防汛等方面的安全。对外出的留校生,要严格落实请消假制度,保证外出安全。

六、开展校园建筑和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基建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要按照职责对校园建筑、锅炉和其他设施等进行再排查、再落实、再整改。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持续开展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紧盯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及时发现险情征兆,尽快组织抢险处置和报告,确保防洪度汛安全。

七、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和教务处要安排专人,定期在汛期对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巡查,消除安全隐患。要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储存等工作,不因汛期而发生意外。对确需在汛期开展实验活动的,要严格落实实验操作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实验过程安全。

八、切实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我省防汛应急响应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上报防汛和安全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联系人:朱国勇,联系电话:13598715990)


新乡医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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